2010年2月5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 苏培玮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人大工作的职能特点,紧紧围绕我市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大局,为全域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新三最”目标并最终建成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到2月4日上午10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4件,均为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
根据《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将收到的议案逐件进行了分析归类,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各专门委员会于2月4日下午分别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了意见。4日晚,大会秘书处综合各专门委员会意见,再一次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将14件全部列为议案,提请主席团审议决定。大会秘书处经过分析认为,所列的14件议案中,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因此,建议按照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将这些议案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一、交法制委员会审议的2件
1、朱名燕等2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成都市医疗纠纷调解仲裁试行办法》的议案(第5号)
2、吴坚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成都市听证会议事条例》的议案(第7号)
二、交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2件
1、吴坚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成都市交通电子眼执法监督条例》,立法监督电子眼执法的议案(第6号)
2、罗润田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2号)
三、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2件
1、王学俊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促进金融业发展条例》的议案(第2号)
2、邓树人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议案(第10号)
四、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2件
1、付天力等22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成都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实施条例》的议案(第3号)
2、罗润田等17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3号)
五、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4件
1、付天力等23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的议案(第4号)
2、杨文涛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议案(第8号)
3、李之权等37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出台《成都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第9号)
4、罗润田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1号)
六、交农业委员会审议2件
1、王景云等30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成都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号)
2、李玉兰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4号)
以上议案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结果,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报告,印发2011年召开的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