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常委陈建辉关于“请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尽快协调市水务局解决好大邑县羊头堰支渠整治改造工作”的指示,6月25日,市人大农业委员会赴大邑县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市人大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明军、副主任委员郑兴华及办公室的同志参加了调研。市水务局和大邑县人大常委会、大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邛崃市水务局、新津县水务局的负责同志陪同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实地查看羊头堰取水枢纽及灌溉渠运行等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听取了市水务局和羊头堰支渠流域地大邑县、新津县、邛崃市的相关情况报告及省水利厅外江管理处对羊头堰支渠整治规划的情况介绍。羊头堰支渠属大邑县、新津县、邛崃市共管渠道,灌溉大邑县、新津县、邛崃市三县市农田5.19万余亩农田,也为沿途乡镇提供生活和环境用水。羊头堰支渠工程因兴建时投资少,标准低,又经40多年的运行,目前老化严重,灌溉和防洪效益均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对此,调研组一行一致认为,从调研和之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对羊头堰支渠工程进行整治改造确有必要。调研组一行建议,羊头堰支渠工程整治一是要按照由市政府水务部门根据际情况牵头科学做好规划和协调,大邑县、新津县、邛崃市三县市具体实施落实的原则予以有效落实,各司其职地共同做好建设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对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恳请省水利厅外江管理处等部门帮助协调包括羊头堰支渠工程整治在内的我市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三是市政府水务部门要将这次调研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专题汇报,争取以羊头堰整治工程为契机,将中央一号文件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红利贯彻落实到位,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适当资金,对包括羊头堰支渠在内的大型灌区支斗渠等骨干渠道进行必要整治。四是待项目一确定,大邑县、新津县、邛崃市三县市的水务部门和有关乡镇就要庚即启动和开展前期工作,认真做好整治工程的涉及事项,争取使羊头堰支渠整治工程早日具备开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