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对成都市
农家乐旅游开展立法调研
成都,是中国农家乐的发源地,从1987年第一家农家乐在成都诞生至今,全市已有5000余家农家乐遍及城郊和乡村,农家乐旅游已经成为成都市旅游业的亮点。但与农家乐这种飞速发展态势不相适应的却是农家乐管理法规相对滞后、管理部门职责交叉、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状况。因而,如何从立法的层面上解决农家乐的规范经营、品质提升、行业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问题,进一步促进成都农家乐的良性发展,是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并为此认真制定了调研计划。按照计划安排,2006年9月12日、15日,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庭生,副主任委员李茂峰、周平,率领由有关专家以及市旅游局和市人大办公厅相关处室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分别赴锦江区、双流县对制定《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条例》的可行性进行了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锦江区三圣乡和双流县黄龙溪古镇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了两地农家乐旅游发展情况及管理运作模式,并分别与锦江区和双流县的旅游、工商、质监、安监、卫生、环保、国土、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当地农家乐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征求了他们对制定《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条例》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普遍认为,成都农家乐作为全国业界中的领跑者,近年来发展十分迅猛。它的发展,为我市转移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途径,为帮助农民增收提供了新渠道,为城市居民旅游休闲提供了新天地。但农家乐的这种飞速发展、快速复制的态势,也带来了卫生、安全、环保、行业良性发展受阻等诸多难题。在此情况下,尽快制定出台《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条例》,进一步明确与农家乐相关行为的法律性质,将全市农家乐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保护等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与会代表还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各区(市)县的实际情况,就当前农家乐的发展现状、发展瓶颈、存在的问题谈了各自的看法,并从立法的角度,对我市农家乐旅游发展的规划布局、行业准入、行业自律、从业人员培训、法律责任、管理职能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值得研究的建议。
任庭生主任委员在座谈会上指出,多年来,成都市在发展农家乐方面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并先后制定实施了《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等地方性标准和《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的政府规章,这为我们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而即将出台的《四川省旅游条例》中有关“行业自律”的条文,又为我们的立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上位法依据。下一步,委员会将继续按调研计划安排,采取收集案头资料、征求专家建议、听取部门意见,赴都江堰、邛崃、彭州等地实地调研的方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争取早日将《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条例》的制定工作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从而使我市农家乐旅游产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将中央“以旅助农、以旅促农、服务三农”的号召落到实处。(民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