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洲、副主任敖锡贵分别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叶学东,副主任童若春、孙传敏、杨伟、李小新,秘书长谢志迪及常委会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刘仆、苟正礼,市法院院长牛敏,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任张宁生应邀参加会议。
结合本次会议的议题邀请了9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成都市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暂行规定》,选定了6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海波所作的关于《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的统一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化成所作的关于《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的统一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审议,会议认为该条例修订草案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决定暂缓提请本次会议表决,待条件成熟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了市旅游局局长白国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自成都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首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牢牢抓住机遇,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部署中,按照旅游业发展“两大战略目标”和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生态田园城市战略定位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实现我市旅游产业倍增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指出,我市在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和区(市)县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足,大旅游工作格局还需进一步强化;支撑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支持旅游发展的保障要素和配套机制还需建立和完善;旅游与文化的融合还不够充分等等。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深认识、凝聚共识、整合各方资源、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依法开展试点工作与不断探索、创新开拓相结合,既要依法治旅,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矛盾和问题;又要加强对改革试点中的难点问题、关键环节的调查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的问题,积极推动规范化大旅游格局的形成。要坚持统筹发展、整体开发的思路,充分发掘旅游优势、整合旅游资源,同时不断探索促进旅游产业繁荣发展的新途径,积极推进旅游产品创新,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的转型提质步伐。
四、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所作的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自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根据各基层院的工作特点和发展水平,着力探索富有成都特色的、符合检察规律的基层建设途径,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全市检察工作发展良好。会议指出,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中还存在执法观念需更新,少数检察人员机械办案、不注重执法效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办案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平衡,个别基层检察院经费、装备尚不能保障工作需要,科技强检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检察院要继续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一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二是要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尤其是针对容易发生不规范执法的环节和问题,加强整改和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和落实精力向基层集中、政策向基层倾斜、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等制度,健全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机制,不断推动和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3号、第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的第5号、第6号、第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七、人事事项。
(一)听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济环受市长葛红林委托所作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景民、颜安职务任免的情况说明。经审议和表决,决定:免去颜安的成都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任命景民为成都市监察局局长。
(二)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所作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杨玉泉等十八人职务任免的情况说明。经审议和表决,决定免去:王强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唐卫、戴德军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龚桂莲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李红涛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决定任命:杨玉泉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谢立新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湛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邓夏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于忠、徐秉晖、蒋春燕、任华芬、朱兵、刘俊清、邓云茂、腾洁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刚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红涛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三)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所作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刘庆华等二十四人职务任免的情况说明。经审议和表决,决定免去:卢元才、黄维智、张鸿林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尹学东、吴元珍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胡珉瑞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邹军平、赵桂英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尹学东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命:刘庆华为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川为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小可为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贵杰为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云为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为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健为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昆为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波为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淼为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峰为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文全为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维智为金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景逢均为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成建为郫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建勇为大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劲松为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鸿林为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志斌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王东洲主任在会上就如何依法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实施“五大兴市战略”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