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3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履职水平,不断推进人大民宗侨台外旅工作的开展。
一、立法工作
1、与市民宗局就《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的修订开展立法调研,视情况就此法规适时提请常委会进行审议。
2、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台事外事旅游方面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二、监督工作
1、委员会拟提请常委会对成都市旅游工作进行专项评议。
2、围绕2013“国际会展突破年”和相关国际活动,委员会将听取市外办相关情况汇报。
3、围绕“全域开放”战略及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听取市侨办关于第十二届世界华商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4、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在蓉开展的涉及民族宗教侨务台事外事旅游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
5、认真处理和督促办理与委员会职责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外事与对外交流工作
1、为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缔结国际友城,授予荣誉市民的相关议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2013年市人大外事出访团组和赴台交流团组的相关服务、协调工作。
3、协助常委会做好应邀来蓉访问的外国议会代表团和海外侨领、侨团知名人士与市人大常委会交流的相关保障工作。
四、调研工作
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委员会的工作职能职责,就成都市寺观教堂古建筑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五、代表与联系工作
1、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针对换届做好选配委员会联系代表及培训的相关工作,坚持走访代表的制度。
2、加强与区(市)县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和各市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继续启动区(市)县人大片区工作会议,以此拓展全市人大民宗侨台外旅工作。
3、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和省内市、州相关委员会的联系。
六、自身建设
针对换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所变化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事旅游相关工作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
七、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