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7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双流县召开了全市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新出席会议,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张蓉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曹海波,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胡政权、孟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发清,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内司(法制)委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蓉生主任委员和曹海波主任委员分别通报了市人大内司委和法制委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安排,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内司(法制)委负责同志围绕人大内司、法制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小新副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2011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各区(市)县人大的支持和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2年的工作也正在按计划进行。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工作职责,使全市人大内司、法制工作更上台阶,他强调:一是要重视学习,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认识人大职能,热爱人大的工作,到人大工作还是大有可为的,虽然我们不在火线工作了,但是仍在一线。要了解人大的基本工作方法,要运用好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权利。要学习地方各级人大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在其位谋其政;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人大内司、法制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找准切入点,要以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立法、监督等工作的重心,以贴民心、顺民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的工作才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有计划、有责任、有创新;三是要讲究实效。不能把人大工作流于形式,要充分运用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在精、准、深方面多下功夫,要通过人大的监督不断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四是要加强工作交流,提高整体水平。市、县两级人大要上下互动、互相支持,在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多做交流。可以采取多种层面的、多种形式的对内对外交流方式,以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人大内司、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