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新出席会议,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张蓉生,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胡政权、孟渝,内司委委员邓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市民政局、市保密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12个对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张蓉生主任委员就内司委2011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2年的工作作了部署。各对口单位围绕人大的工作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李小新副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2011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各个对口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内司委的工作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全面高效地完成了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这与各对口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是分不开的。为了更好地开展2012年内司委确定的各项工作,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上台阶,他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主要是围绕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来开展的,市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的行使与各对口单位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这些工作的认真开展对于我市的民主法制进程和全市工作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希望各单位继续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将人大开展的立法、监督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而更好地服务全市的工作大局;二是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按各项工作的时间提前进行部署,确保每项工作得以高质量地完成;三是要继续加强工作联系。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依法监督,是程序监督,需要与各单位在工作中相互沟通、相互支持。从去年的工作情况看,内司委和各对口单位间配合得较好,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希望在今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强配合。内司委要主动联系,各对口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工作中及时交换意见、沟通信息,共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