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365体育在线手机版网 日期: 13年04月01日

  一、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和“代表之家”建设
  (一)加强和推进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要求,把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人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我市现有市人大代表649名、省人大代表107名,代表数量多,承担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目前人代工委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现状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市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设,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供坚实的组织服务保障,使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动“代表之家”建设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新要求,要把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作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深入推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之家”建设为载体,畅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指导各区(市)县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多措并举、形式多样地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工作,丰富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具体内容,做到人员、措施、场地和经费到位,努力把“代表之家”建成代表联系群众的固定场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为代表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百姓呼声拓宽渠道,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社会建设。人代工委将会同相关新闻媒体对各区(市)县“代表之家”建设情况和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并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代表之家”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成为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活动平台,切实取得实际效果。
  二、加强代表培训工作
  (一)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培训是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培训目的是让代表进一步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及特点,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准确理解和把握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提高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议政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培训工作仍将联合市委党校举办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好市委党校的教学资源和优势,加强代表政治理论、履职业务知识地系统学习。把19个区(市)县划分为三个片组,举办三期培训班,每期课程设置政治理论、人大业务、代表履职知识和市委作出的“五大兴市”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通过系统学习、讲授等形式,在增强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行权的针对性,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奠定坚实基础。人代工委还要及时指导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培训工作,有效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二)做好我市省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做好我市省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做好各级人大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好区(市)县人大干部和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培训的组织联系和服务工作。
  三、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
  (一)组织我市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做好代表集中视察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二)组织我市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省、市委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做好代表专题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对专题调研活动的督促指导力度,不断提高代表专题调研活动的质量,促进代表专题调研成果转化显著提升,并将成果转化和采纳情况编入本年度的专题调研报告集。
  (三)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及时将调研报告转送市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完成专题调研活动情况和办理情况的收集、汇总,对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工作进行总结。
  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协助代表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集中视察等活动提出议案、建议。
  (二)认真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视察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协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建议交办会。在办理过程中,不定期组织部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提高办理质量。
  (三)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编印《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做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建议的确定工作,并协助相关专门委员会做好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日常督查和跟踪检查工作,继续做好“B、C”类代表建议“回头看”工作。
  (五)联合市政协提案委拟定印发《2013年市级党委部门及归口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2013年市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做好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办理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估。
  五、继续做好“我为成都发展献一策”活动的相关工作
  认真督促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献一策”建议,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工作情况。
  六、做好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工作
  (一)加强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协同办公厅信息宣传处做好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好宣传角度、组织好宣传力量,营造好宣传氛围,加大对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彰显代表履职风采。
  (二)加大对代表履职行权的报道力度。协助《成都日报》“代表工作”专栏和成都电视台《关注》栏目,通过多种形式,在图片报道、影像宣传等方面,积极展示代表依法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创新举措及亮点,增强代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三)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为重点,加强对发挥代表作用的宣传报道。代表议案、建议是比较集中地反映代表调研、视察、履职的成果,反映代表经过思考后的履职水平。在办理过程中,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对议案、建议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的办理过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以促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全面展示代表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同时,人代工委还将选择一些办理建议较多、涉及民生民本的部门办理建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宣传报道,激励承办单位不断提升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选举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相关服务工作
  (一)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1、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推荐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相关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对于代表候选人结构比例、人员素质的具体要求,做好推荐新一届全国、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2、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着力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测算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依法下达给各选举单位。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既注意广泛性,又考虑先进性;既考虑工作需要,又考虑履职能力。在代表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候选人依法顺利当选。
  3、做好新一届在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小组建立的组织协调工作,为新一届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4、做好选举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证的制作及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名册的编印工作。
  (二)人事任免工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认真做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命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人社局和市“两院”干部人事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前沟通掌握相关情况,把好任免材料质量关,进一步修改完善任免文书,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全年人事任免服务工作。
  2、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拟任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会同市人大内司委对市“两院”拟任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
  3、做好常委会颁发任命书的有关会务工作。
  (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相关服务工作
  1、认真做好各选举单位选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后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和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的公告发布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做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3、做好省、市人大代表补选、辞职、罢免及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有关工作。
  八、做好会议服务、代表活动的联系、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2013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安排的通知》(成人办〔2013〕17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人大代表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代表小组活动,并在提升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加强与各区(市)县的联系,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时,人代工委及时派人指导。
  (二)协助各专委会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专业小组的组建工作,人代工委将协同各专委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组建好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并开展相应活动。
  (三)做好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成都代表团的有关准备工作,会议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和代表议案、建议收集、登记,并及时转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
  (五)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组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六)做好各次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有关材料准备和会议服务工作。
  (七)做好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向代表通报政情、提供信息、订阅相关学习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代表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权益和人身保护、代表来信来访等方面的联系、服务工作。
  (九)做好代表信息、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加强工作联系
  (一)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相互学习。
  (二)加强与区(市)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座谈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