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主任到邛崃市看望慰问受灾群众,
察看灾情,指导重建工作
“4·20”芦山7.0级地震,给我市邛崃、蒲江等(市)县的部分乡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灾情牵动人心。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来到联系指导的邛崃市,看望慰问高何镇、天台山镇部分受灾群众,实地察看灾情,指导重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谢志迪和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一同参加。
“有多少人受伤?”“有多少家房屋受损?”于伟主任来到受灾比较严重的高何镇靖口村,走进残垣断壁,一边察看一边了解村民受灾情况。“住在哪个安置区?”“有没有热饭吃、干净水喝、保暖衣被用?”“医疗条件有没有保障?”于伟主任亲切询问受灾村民,察看安置点情况,关心受灾群众目前生活情况。村民高庭仲是镇人大代表,地震中房屋严重垮塌。于伟主任鼓励他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人民代表的精神状态,坚强自信,积极带领村民投入重建。天台山镇地震中也受到较为严重影响,有人员伤亡,部分村民房屋垮塌或严重损坏。于伟主任勉励当地干部继续努力,帮助群众度过最困难的时光。希望在随即展开的灾后重建中,利用和保护好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快重建,早日建成美好新家园。
活动中,于伟主任对高水平地谋划和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要准确全面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迅速、准确、科学的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抓紧对震后灾害损失情况开展全面的损失评估与现场调查工作,尽快核实受灾情况,准确评估灾害损失,包括对灾区群众倒塌房屋、严重受损房屋和一般破坏房屋进行分类,对受灾群众逐家逐户地详细排查、底数摸清、数据核准,实事求是地反映受灾群众损失情况,主动与国家、省上重建政策做好对接,用足用好重建政策,同时也为编制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要多种方式做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工作。解决受灾群众临时住所,可采取多种方式、措施,分片建立集中过渡安置点,通过制定鼓励政策,广泛动员群众利用现有材料和自己的力量自建临时性和过渡性住房,通过投亲靠友,充分利用现有安全的公共设施等渠道,妥善安置好受灾困难群众,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伤病得到及时治疗,帮助群众度过最困难的时光。选择过渡性安置地点要坚持就地、就近原则,方便开展恢复重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选址要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三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在做好受损房屋鉴定、重建地址选择的基础上,可借鉴“5·12”灾后恢复重建的经验和做法,运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开展灾后重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好摸底调查,公开有序地做好重建工作。“统规自建”是一种可行的重建方式,在农村住房重建工作中统一实施房屋选址设计,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生活习俗,为受灾群众提供多样化、有特色、不同规格的住房设计式样,选择什么设计风格和样式,选择多大面积住房,由群众自己来定,怎么建由群众自己来做,加强对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抓住用好重建契机,加快建设美好家园。
四要提高农村重建住房抗震设防标准。四川是地震高发地区,但农村房屋普遍未进行抗震设防或设防不足,与城镇相比相当脆弱,地震易损性高。龙门山断裂带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地震发震频度高的特点,对住房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更高。从这次地震受损住房和倒塌房屋情况看,大部分是抗震能力低的砖混结构房屋、或简易木制房,地震中遇难群众和多数受伤群众是因为居住在这类房屋,强震袭来,防不了、躲不了、跑不了。这次灾后重建,要高度重视按照抗震要求来实施,统一进行地震地质和场地环境条件的评价,提出房屋建设的抗震防灾要求,科学确定建筑结构形式,提高重建住房质量,确保“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要组织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在灾区生活秩序的恢复过程中,乡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增强战胜这场自然灾害、克服当前困难的信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边开展抗震救灾,一边开始生产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互济。对当地特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也要做好规划,科学实施,引导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恢复生产、改变面貌、创造美好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