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9日召开,预计会期一天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提请废止《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一府两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旅游工作专项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政府旅游工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有关议题将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

于伟说,即将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一系列涉及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内容十分重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严把上会报告质量关,确保会议高质量、顺利召开;常委会各小组召集人要提前做好准备和沟通工作,认真组织审议,引导与会同志围绕各项议题表达真知灼见,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侯雄飞,副主任李建、敖锡贵、李小新、仰协,秘书长谢志迪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