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决定及《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批准了成都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成都市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测评了市政府旅游工作。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于伟向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于伟强调,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能否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要取决于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要求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活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提高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议事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推进成都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侯雄飞,副主任李建、敖锡贵、孙传敏、李小新、仰协,秘书长谢志迪出席会议。
副市长左正,市法院院长牛敏,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波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