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则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委员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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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
委员
主任:唐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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